Library General Regulations

閱覽服務

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圖書館閱覽規則

一、圖書館對本所同仁及所外人士開放。

二、開放時間如下:

週一至週五:09:00 ~ 18:00

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休館

三、凡本所同仁憑服務證;所外人士可持身分證、學生證等可證明身份之相關證件至警衛室換取出入證,方可進館。

四、本館內不得有吸菸、飲食、喧嘩或妨礙他人閱覽之行為。

五、自行保管個人物品、皮包、書籍等應放置於入口存物櫃,不得攜入,貴重物品請自管,如有遺失,本館不負賠償責任。

六、本館採開架式閱覽,讀者應自行選閱,圖書與期刊閱畢後,請歸於位。

七、本館所藏參考書、期刊、剪輯資料及其他特殊圖書資料等限館內閱覽,不得攜出室外,如需複印得在著作權許可範圍,利用圖書館內複印設備複印。有上述情形,一經本館發現,除閱覽人應負賠償責任外,其情節重大者,另行處理之。

八、閱覽人應愛護本館圖書資料及各項器材設備,不得有污損、劃記、破壞及攜出情事,如有上述情形,一經本館發現,除閱覽人應負賠償責任外,其情節重大者,另行處理之。

九、本館係全國科技圖書館館際合作組織會員之一,凡需向他館申請影印本獻資料時,可向本館館際合作服務人員洽辦。

十、凡科技館際合作組織之友館人員,或中醫藥同業人士來館參閱而需要文獻資料時,可比照館際合作影印服務方式辦理。

十一、對外服務項目收費標準:

(一)電腦資料列印 A4每張3元。

(二)紙本資料列印

  1. 現場(至本所影印)A4 每張1.5元;B4每張3元。
  2. 郵寄(館際合作)A4每張3元;B4每張6元,另加服務費每件20元及郵資,郵資以實際郵資計算。
  3. 傳真(館際合作)大台北地區 A4每張10元,外縣市 A4每張15元,另加服務費每件20元。


logo bottom

Search